我爱书啊!
我从小就戴着厚厚的眼镜,可是超爱看书。小学时非常爱故事书,可是妈妈认为不是教科书的书就是会影响成绩品行的坏蛋,所以千方百计阻止我们看书,从唠唠叨叨到鞭打酷刑,犹记得以前我们的读书桌有两层,妈妈一不在,我们就把收在第二层的故事书搬出来,姐妹们互相把风。不过有时看得太入迷时,妈妈忽然间在背后出现,我们都被吓死了,根本来不及把书收起来。结果就免不了一顿皮肉之痛。尽管如此,我们几姐妹还是这么爱书。我们的成绩也许是看台多书(不是课本!)而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咯。但是也许看书多了,我们本来也只是芸芸女生中毫不起眼的一堆人,因为长期受书本的“熏陶”,常常都被人评为气质美女(不是我们自认的,别人说的啊!)。当然这不是我要讲的什么看书的好处啦。
我喜欢回忆一切关于我看书的旅程。一开始,家里的书根本就满足不了我们几姐妹。结果我们很小就很爱看报纸。后来妈妈说如果我们养成储蓄的习惯,她会带我们去书局买书。我记得我人生第一次买自己喜爱的一套书时,开心得不得了。我小心翼翼的把书一遍一遍的看,放学回家就会跑去看我的书是否还在我收着的地方,周末一大清早就会去摸摸我的书。不过我的性格也许是喜新厌旧,或者那套书以让我倒背如流,所以新鲜程度已减低,我就开始觊觎下一套书了。后来升上三年级后,老师说三年级生可以当图书管理员,好处是一个学生可以一个星期借一本书,图书管理员可以一个星期两本书。不用说啦,我很厚脸皮的毛遂自荐啦。图书馆是个非常吸引人的地方。我想我在三年级时,就已经把一整个书橱的书看完了。很快我就迷上《好学生》。有多少个休息时间,我兴奋地跑去食堂买了面包,冲去三楼的图书馆,开始用鸡毛帚打扫书橱。任务完毕后,我就开始看书。想到以前的我如此书痴,真得很好笑。
我所看的第一本爱情小说时岑凯伦的《幸福花》。我想我们那个年代看的小说家不是岑凯伦的富家子与穷家女的爱情故事就是琼瑶的凄美爱情故事。后来我看了人生第一本武侠小说《神雕侠侣》,又开始迷上武侠小说,真地看得废寝忘食,欲罢不能。接着就开始和大姐互相存钱买卫斯里的一整套科幻小说。再后来就开始受刘镛说教书的熏陶。大学时,就什么书都会看看,也在那时爱上了张曼娟--《海水正蓝》是我在中学不知读了多少遍的小说。大学时,就买了一本自己珍藏。现在做工了,接触的书更加广泛了,购买力也较强。也许小时候我爱看故事书,大了还是觉得不能抵挡故事书和小说的魅力。也许很多人认为看小说并比不上那些看哲学书啊名人传记啊来的高档,但是我还是没有否认的告诉别人我爱看小说。每一次看小说,我都把自己当成主角,我的人生本平凡,化生为故事的主人翁,我可以谈一场荡气回扬的爱情,也可以感受一场令人心碎的恋爱。故事结局了,我抽身而出,也许刚刚才大笑,也许刚刚才流泪,我都会回到现实,继续我的人生。因为主角的不幸,我珍惜眼前人,因为主角的幸福,我明白完美故事只有书本才有,而不再抱憾,不再苛求。
到上海公干的最大好处是,我认识了很多没有在我国书局出现的小说家。例如余华。我每一次都杠了一大包书回来,既便宜又好看。我现在超爱一本只有在上海才买到的杂志,叫做《花溪》。这么棒的书,这便没有卖。真遗憾。
书啊书,你是我一生戒不掉的爱人。
我喜欢回忆一切关于我看书的旅程。一开始,家里的书根本就满足不了我们几姐妹。结果我们很小就很爱看报纸。后来妈妈说如果我们养成储蓄的习惯,她会带我们去书局买书。我记得我人生第一次买自己喜爱的一套书时,开心得不得了。我小心翼翼的把书一遍一遍的看,放学回家就会跑去看我的书是否还在我收着的地方,周末一大清早就会去摸摸我的书。不过我的性格也许是喜新厌旧,或者那套书以让我倒背如流,所以新鲜程度已减低,我就开始觊觎下一套书了。后来升上三年级后,老师说三年级生可以当图书管理员,好处是一个学生可以一个星期借一本书,图书管理员可以一个星期两本书。不用说啦,我很厚脸皮的毛遂自荐啦。图书馆是个非常吸引人的地方。我想我在三年级时,就已经把一整个书橱的书看完了。很快我就迷上《好学生》。有多少个休息时间,我兴奋地跑去食堂买了面包,冲去三楼的图书馆,开始用鸡毛帚打扫书橱。任务完毕后,我就开始看书。想到以前的我如此书痴,真得很好笑。
我所看的第一本爱情小说时岑凯伦的《幸福花》。我想我们那个年代看的小说家不是岑凯伦的富家子与穷家女的爱情故事就是琼瑶的凄美爱情故事。后来我看了人生第一本武侠小说《神雕侠侣》,又开始迷上武侠小说,真地看得废寝忘食,欲罢不能。接着就开始和大姐互相存钱买卫斯里的一整套科幻小说。再后来就开始受刘镛说教书的熏陶。大学时,就什么书都会看看,也在那时爱上了张曼娟--《海水正蓝》是我在中学不知读了多少遍的小说。大学时,就买了一本自己珍藏。现在做工了,接触的书更加广泛了,购买力也较强。也许小时候我爱看故事书,大了还是觉得不能抵挡故事书和小说的魅力。也许很多人认为看小说并比不上那些看哲学书啊名人传记啊来的高档,但是我还是没有否认的告诉别人我爱看小说。每一次看小说,我都把自己当成主角,我的人生本平凡,化生为故事的主人翁,我可以谈一场荡气回扬的爱情,也可以感受一场令人心碎的恋爱。故事结局了,我抽身而出,也许刚刚才大笑,也许刚刚才流泪,我都会回到现实,继续我的人生。因为主角的不幸,我珍惜眼前人,因为主角的幸福,我明白完美故事只有书本才有,而不再抱憾,不再苛求。
到上海公干的最大好处是,我认识了很多没有在我国书局出现的小说家。例如余华。我每一次都杠了一大包书回来,既便宜又好看。我现在超爱一本只有在上海才买到的杂志,叫做《花溪》。这么棒的书,这便没有卖。真遗憾。
书啊书,你是我一生戒不掉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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